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7月6日,江门市司法局通过 、江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江门司法微信公众号对《江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和建议,现将意见和建议的内容和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序号 |
意见和建议 |
处理情况 |
1 |
第二十五条建议取消,因为报送工程档案资料与各级评优办法时间上有冲突、有矛盾。 |
采纳。将在《办法》(草案)中将该条款删除。 |
2 |
“第二十一条中”中“跨越行政区域”解释不够清晰。建议按《项目施工许可证》发证地区划分。 |
采纳。将在《办法》(草案)中作相应修改。 |
江门市司法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