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2022年1月7日发布的公告(第2号)、省司法厅于2022年6月24日发布关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公告,现就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江门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1日9时至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21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现场提交材料
为落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提高现场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效率,申请人需按照在网上申请系统中预约的时间本人到现场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江门市司法局将集中于2022年7月12日-15日(上午9:00-11:45,下午2:45—5:15)办理,办理地址: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9号2栋),咨询电话:0750-3887865。本人现场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如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应当尽快重新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申请人因入伍、入职等原因,毕业证书在其他单位暂时保管的,也必须在资格申请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以供审验。
申请人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提交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网上填报毕业院校信息时,毕业院校名称一栏需与申请人所持有的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名称保持一致,毕业证书编号一栏需准确填写学信网可查核的18位证书编号。
(三)特殊情况下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学习时间与学制不对应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开具的延长或变更学籍相关情况的证明;
2、毕业证书姓名、证件号码或出生年月日等信息与身份证件不符的,须提交公安机关或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申请人更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须提交载有相关变更事项的户口簿或证件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函(或格式化证明);
4、教育部学历核验结果未能通过的,由工作人员联系补充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
5、因学校或个人原因暂未取得毕业证书且无法在7月15日前提交毕业证书的,在完成网上申请步骤后,请另行联系咨询工作人员。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网上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信息统一印制,无需申请人提交。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江门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