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组织服务人员进驻网络平台承接服务,保障网络平台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江门市司法局通过向社会公开采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在线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选聘5名专职律师(以下称“被聘用人员”)在线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服务期限
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原则上固定安排5名被聘用人员在线提供服务,如若被聘用人员无法胜任工作或所在律所确有其他工作需要,双方可另行协商。
二、服务费用
人民币100,000元/年,由市司法局向所在律师事务所支付。
三、服务内容
(一)及时进驻广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有效承接本地群众在工作时段内发起的线上法律咨询服务需求
按照不少于每日最低在线人数(5名)的要求,组织律师进驻广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主要是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咨询方式包括留言咨询以及在线、语音、视频等实时咨询;咨询类型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业务咨询等。
(二)江门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登陆江门市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处理日常法律咨询留言,承接视频实时咨询。
(三)协助处理其他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登陆智慧工会等合作平台的法律咨询问题。
四、服务要求
(一)保障服务及时有效
应保障被聘用人员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保证每天9:00-17:00时段的出勤率不低于95%,实时咨询30秒内接通率不低于95%。
(二)保障服务人数充足
每日至少安排5名被聘用人员账号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在线提供服务。
(三)保障服务质量
1.提供服务时应及时登记台账,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录入的,事后应及时补录。台账信息应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得伪造、变造;
2.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及岗位操作技能,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服务技能;
3.提供服务是应做到文明用语,耐心解答、及时响应,按时回复,限时办结。
(四)保障地点
服务地点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安排,承接视频咨询岗位应当按照省司法厅以及市司法局要求设置背景板,确保视频画面质量。
五、被聘用人员要求
(一)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专职律师;
(二)工作时段专职在线提供法律服务,原则上不再办理所在律师事务所交办业务,须服从市司法局有关广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管理制度和指标考核;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专业评价较高、执业信誉较好,政治觉悟较高;
(四)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的行为。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的商户;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特定资格要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2.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以及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七、提交材料
响应材料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一式四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的截图。
(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扫描件和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以律师事务所分所名义参与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函(加盖总所公章),并提供总所和分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四)能够证明供应商综合实力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获得的荣誉、纳税凭证及财务报表等,原件备查。
(五)《资格声明函》(就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上述特定资格要求第2项作出说明)。
(六)被聘用人员的简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获得的证书或荣誉等(若能提供相关证明,请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七)服务承诺与保证。
八、公示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5日
九、材料提交的时间及方式
从公示之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邮寄或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到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递交。
十、评审时间
2022年6月23日上午9:00
十一、联系人
单位:江门市司法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9号(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小姐0750-3887879
周先生0750-3320101
江门市司法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