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司法局,市强戒所,局机关各科(处)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编办同意,现对内设机构调整如下:
一、行政应诉科更名为行政复议应诉综合科;
二、行政复议科分设为行政复议一科、行政复议二科。
特此通知
江门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