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应试人员: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考试安全平稳有序举行,确保全体应试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征求市教育、卫健等部门意见,现将江门考区防疫要求告知如下:
一、应试人员应于考前14天(11月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报名系统中“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完成信息填报。
二、应试人员须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考试当天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应试人员,应当及时向江门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报告,并听从安排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直接从国(境)外、香港、澳门地区进入江门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需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有关隔离规定,提前做好入境准备。
四、应试人员应于11月16日至11月2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打印页面上的《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签订健康承诺书后可以打印准考证。
五、应试人员应提前注册本人“粤康码”。每场考试前,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及“粤康码”(当天更新)、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粤康码页面信息显示均可),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
六、如应试人员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原则上不准予参加考试。
七、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转移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八、请应试人员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应试人员除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时短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均应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进入隔离考场的应试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十、应试人员不得提供虚假身体健康状况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药物遏制发热、咳嗽症状、谎报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一、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与江门市现行防疫措施不一致的,按江门市现行防疫措施执行。
考区咨询电话:0750-3887865
江门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