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共六层3193平方米,窗户90扇约500平方米(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帘采购项目
项目施工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9号2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密封报价。
采购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1万元(含工程安装费以及窗帘导轨、五金配件等)。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制作及安装。
窗帘选材:遮光卷帘、柔纱帘、遮光布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必须具备相应的业务经营资质。
四、若有意向投标的,须在报名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1、证明投标人综合实力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获得的荣誉、企业实力、规模、纳税凭证及财务报表等复印件。
2、证明投标人资质认证及信用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产品实物及配件的品牌、型号及环保认证等证明文件。
5、产品实物及配件样品。
6、产品种类及产品单价明细。
7、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本项目可到实地测量。
六、公示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30日
七、投标时间:从公示之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到江门市司法局递交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9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江门市司法局八楼会议室。
九、质量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招标人:江门市司法局
地 址:江门市建设路建业街1号
联系人:钟卫东、袁芬 联系电话:0750-3887822
江门市司法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