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江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增聘三名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务法律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一、聘任条件
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在高等院校从事法学教育或者在研究机构从事专门法学研究10年以上,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法学专家,或者是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执业律师;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所在单位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所在律师事务所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没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五)法学硕士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可适当放宽);
(六)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熟悉政府法律事务,具有政府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
(一)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政府立法和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参与处理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五)审查以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六)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七)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涉法事务。
三、聘期和工作方式
聘期为1年,工作方式为兼职。
四、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根据律所申报或者单位推荐的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形成符合资格规定的候选人员名册。
(二)初步筛选:根据候选人的专长领域、专业水平和工作沟通联系的便捷性等情况,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形成拟选聘的初步人选名单。
(三)面试竞聘:经过初步筛选通过后的参选人进入面试竞聘环节,参选人陈述自身情况、工作方法、工作理念、承诺工作量和响应速度等,如实回答面试人员的提问。根据参选人面试竞聘情况最终确定人选。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要求
有意愿的专家学者、律师请在2021年5月12日前将附件《江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以及相关材料,径送或邮寄至江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设在江门市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科,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1号)。
六、其他事项
(一)参选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二)法律顾问年度服务费用预算(含税)为3万元。
(三)受聘者不得利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
联系人:刘栋良 电话:0750-3277113
江门市司法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