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江门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现将江门市司法局便民利民措施予以公告。
江门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7日
江门市司法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便民利民措施
为深入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市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作为检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全面落实各项司法行政便民、利民、护民措施,丰富服务载体,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便民利民措施。
一、在全市推广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二、推出公证“不打烊”服务。江门五邑公证处提供夜间延时办证、证后延伸代办、365天无休办证、在线办证服务。实现线上公证申请、受理、材料传输、审核、面签、电子公证书出具、纸质公证书邮寄等功能,为群众提供“网上办、随时办、随地办、一次办、零跑动” 的便捷、高效、优质的办证服务。
三、开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对于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根据申请,可提供上门办证服务。为在本市(区)居住的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扶养遗赠协议,免收公证费。对符合公证法律援助条件的单位和公民,可酌情减免公证费。
四、推动公证机构进驻广东法网和“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让群众少跑腿。实现包括婚姻状况、出生、学位、学历、工作经历、亲属关系、有/无犯罪记录、派遣、文本相符、证书(执照)、台湾公证书核验等11个公证业务类型事项的全流程在线办理服务,让群众常办的公证法律服务实现“网上办”“指尖办”。
五、开通司法鉴定服务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病人等存在特殊情况的群众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规定的经济困难群众减免司法鉴定费。对国家和社会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减免司法鉴定费。
六、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值班制度。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值班岗位,在工作日接受群众法律、公证、司法鉴定咨询,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七、法律援助实行应援尽援。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低保人员、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以及农民工因讨薪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由法律援助机构直接受理并指派办理。
八、法律援助提供“当天办”、全域通办服务。实行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提供一次性完成申请法律援助服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其合法权益在江门市内受到侵害的,可以就近向市及各市(区)共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援窗口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由接收法律援助申请的法援机构,按《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规定,直接受理审批或向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转交相关受理材料,实现全域通办,打破原来异地不能办的限制,真正实现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
九、开通涉军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为军人军属和退伍军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百分之百全覆盖,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尽快办理服务,情况紧急的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维护军人军属和退伍军人合法权益。
十、畅通行政复议便民渠道。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重要抓手,在全市两级政府健全完善20个行政复议案件基层受理点建设,方便基层群众就近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十一、畅通群众参与政府立法的渠道。推进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选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加强与全国人大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沟通联系,搭建政府立法机关与企业、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倾听民声,广纳民智,充分了解基层在制度建设方面的诉求。
十二、开通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系统。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市内七个远程会见点增加号源,为市民提供省内监狱、戒毒场所远程会见,为群众提供“家门口”探监,发挥亲情帮教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