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行政复议案件基本情况
(一)行政复议申请及受理情况
2020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新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63宗,同比2019年的1700宗减少537宗,同比下降31.59%。经审查,立案受理案件989宗,受案率为85.04%;已审结1202宗(包括上期结转案件305宗),未审结92宗。我市本级和各市、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86宗,占案件总数的33.19%。(详见表一、表二、表三)
表一:2019-2020年全市行政复议新收案件情况表
表二:2019-2020年两级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数量表
表三:2019-2020年市政府主要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数量表
(二)行政复议申请事项情况
在2020年新收申请的1163宗行政复议案件中,所涉及的主要行政事项情况如下:行政处罚类770宗,举报投诉处理类175宗,行政确认类99宗。(详见表四)
表四:2019-2020年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事项情况表
(三)行政复议申请涉及的主要行政管理类别情况
在2020年全市新收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所涉及的主要行政管理类别情况如下:公安类712宗,市场监管类166宗,劳动和社会保障类57宗,自然资源类53宗。(详见表五)
表五:2020年行政复议案件主要类别案件数量对比
(四)行政复议案件审结情况
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202宗(包括2019年结转案件305宗),当期审结率为121.54%。其中,维持712宗,占59.23%;直接纠正230宗,占19.13%;终止260宗,占21.63%;其他0宗,占0%。(详见表六)。
二、我市行政复议案件主要特点
(一)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趋于平稳。2018-2020年,我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分别为809、1700和1163宗,同期2018年收到公安交通管理类行政复议申请427宗,2019年猛增至1311宗,2020年下降为657宗,其中主要是公安交通管理类复议案件减少。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从2019年复议机关针对公安交通管理案件进行规范整治,交警部门对违章照片筛查细致程度明显提高,且对于能够调解的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与交警部门进行协调,争取案结事了;二是我市近年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文件相继出台,对涉及扰乱公共秩序、破坏营商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行为趋于平稳。
(二)案件涉及的领域和事项相对集中。从行政复议的领域来看,主要涉及公安、市场监管、人社和自然资源等行政管理领域;从复议事项上来看,主要涉及行政处罚、投诉举报、行政确认。行政复议案件领域集中的原因在于:一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行政相对人维权意识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公安、人社等部门服务群众,行政行为涉及公民权利较多,较易产生行政争议;二是职业打假人大量涌现,市场监管部门对此类投诉、举报的处理易引发行政复议。
(三)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功能有效发挥。2020年全年审结的1202宗行政复议案件中,行政复议机关对个别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予以纠正,直接纠错230件,直接纠错19.13%,同时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审结案件,因申请人撤回申请,行政复议终止审结的案件达260宗,间接纠错21.63%,综合纠错率达40.76%。具体表现为:一是注重深入完善行政复议协调化解机制,在案件立案审查及审理过程中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二是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共性问题,及时向被申请人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我市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