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镇、街级 |
乡、村级 |
1 |
律师 |
对律师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
|
2 |
律师 |
对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
|
3 |
律师 |
对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
|
4 |
律师 |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
|
5 |
律师 |
对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期间或者解除委托后,又接受同一案件或者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的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承办业务过程中,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违反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拖延、懈怠履行、擅自停止履行法律援助职责,或者擅自将法律援助案件转交其他人员办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
|
6 |
律师 |
对律师向受援人收取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与他人恶意串通侵害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
|
7 |
律师 |
对香港、澳门法律顾问同时在内地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受聘,同时在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担任代表,同时在外国律师事务所受聘,私自受理业务或者私自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办理内地法律事务,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应当给予处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
|
8 |
律师事务所 |
对律师事务所对重大疑难和群体性案件指导监督不力,导致律师办理案件出现过错;为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和辅助人员违法开展法律服务提供便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
|
9 |
律师事务所 |
对内地律师事务所未经核准,擅自聘用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香港、澳门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活动不实行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费用;对香港、澳门法律顾问的违法行为负有管理失察责任;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应当给予处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
|
10 |
律师事务所 |
对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
|
11 |
律师、律师事务所 |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监督检查 |
检查结果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
|
12 |
律师、律师事务所 |
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 |
检查结果 |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江门市司法局网站(外网) |
√ |
√ |
√ |
|
√ |
|
|
13 |
法治宣传教育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省“七五”普法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 |
|
14 |
法治宣传教育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省“七五”普法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 |
|
15 |
法治宣传教育 |
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
评选表彰通知;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空白表);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表彰决定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省“七五”普法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 |
|
16 |
社区矫正机构
|
社区矫正机构查询
|
社区矫正机构查询方式
|
《广东省司法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江门市司法局网站(外网) |
√ |
|
√ |
|
√ |
√ |
|
17 |
戒毒机构信息 |
戒毒机构信息查询 |
戒毒机构信息查询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江门市司法局网站(外网) |
√ |
|
√ |
|
√ |
√ |
|
18 |
基层法律服务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 |
不予受理通知书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精准推送 |
√ |
√ |
√ |
|
√ |
√ |
|
19 |
基层法律服务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机构变更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转所执业登记表》空白表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20 |
基层法律服务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注销 |
注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行政许可决定书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
21 |
基层法律服务 |
基层法律服务所信息查询 |
基层法律服务所有关基本信息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 |
|
22 |
人民调解 |
人民调解组织信息查询
|
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 |
|
23 |
人民调解 |
人民调解工作信息查询 |
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人员组成和调整有关基本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 |
|
24 |
基层法律服务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信息查询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相关基本信息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 |
|
25 |
基层法律服务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向受援人收取财物、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 |
|
26 |
基层法律服务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其他行为的行政处罚收起 |
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 |
|
27 |
基层法律服务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其他行为的行政处罚收起 |
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 |
|
28 |
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服务 |
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指派通知书 |
《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法律援助机构 |
■精准推送 |
|
法律援助申请人、受指派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其他组织 |
|
√ |
√ |
|
|
29 |
法律援助 |
对不予法律援助决定和终止法律援助决定有异议的审查 |
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
《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法律援助机构 |
■精准推送 |
|
申请人 |
|
√ |
√ |
|
|
30 |
法律查询服务 |
公证机构信息查询 |
公证机构有关信息查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
|
31 |
|
司法行政业务投诉接收 |
司法行政业务投诉处理结果 |
《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法律服务网 |
|
投诉人 |
√ |
|
√ |
|
|
32 |
法律查询服务 |
公证档案查询指南 |
公证档案查询指南 |
《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发布《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和《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
|
33 |
法律咨询服务 |
广东法律服务网法律咨询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 |
《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
|
34 |
法律查询服务 |
司法鉴定机构查询服务 |
司法鉴定机构信息有关信息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
35 |
法律查询服务 |
广东法律网实体平台信息查询 |
广东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有关信息 |
《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
|
36 |
法律查询服务 |
公证员信息查询服务 |
公证员有关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
|
37 |
法律查询服务 |
公证协会查询服务 |
公证协会有关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
38 |
法律查询服务 |
公证管理工作信息查询服务 |
公证管理工作有关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
39 |
法律查询服务 |
司法鉴定人执业信息查询服务 |
司法鉴定人执业信息 |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广东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
40 |
公证 |
对公证机构执业的监督检查 |
检查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
41 |
公证 |
对公证员执业的监督检查 |
检查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
42 |
公证 |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年修正)、《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43 |
公证 |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私自出具公证书; 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年修正)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
44 |
公证 |
公证机构负责人核准和备案 |
审查(考核)意见 |
《公证机构 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精准推送 |
|
申请人 |
√ |
|
|
|
|
45 |
公证 |
公证机构变更负责人核准和备案 |
审查(考核)意见 |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精准推送 |
|
申请人 |
√ |
|
|
|
|
46 |
司法鉴定 |
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执业的监督检查 |
检查结果 |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