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关于加快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6〕104号)等规定和《江门市司法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我局开展了2020年度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开展检查工作的过程
根据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20]31号)要求,结合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实际,建立年度检查考核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范围内律师事务所开展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2020年5月,我局从《法律服务机构检查对象(律师事务所)》中,随机抽取出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匠律师事务所共2家单位作为此次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出吴火亮(行政执法证号:J285248)、宋智(行政执法证号:J213287)作为此次执法检查人员。5月21日,我局通过以电子邮件等送达方式向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匠律师事务所送达《关于配合做好2020年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电子文件。6月1日,我局收到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匠律师事务所提交的自查报告;6月8日下午、6月17日上午,我局分别派出经随机抽取的两名执法检查人员及辅助人员赴上述2家律师事务所开展实地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律师事务所内部结构、人员、业务、财务等管理情况。
二、检查过程和情况
检查工作组结合《2019年度江门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量化评分表》要求,以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队伍建设、业务活动、律师执业表现、律师参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备等方面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加大对抽查律师办案卷宗材料力度,通过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或相关法律文书查询平台上公开的裁判文书以及受检律师事务所案件登记簿中各随机抽查5个案件卷宗材料的形式,检查考核各个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队伍建设、业务活动、律师执业表现、律师参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备情况等,逐项对照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经现场对上述2家律师事务所开展实地检查,综合认为抽查对象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较往年有了较大的改进和完善,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律师接办案件流程不够规范,法律文书送达不规范,主要体现在案件立案负责人审批不规范,《委托代理合同》中当事人的签字不规范,修改内容未经签字或盖章确认,未及时送达委托合同、裁判文书、费用票据等情况,检查工作组现场对相关问题指出并提出改正意见。
三、检查处理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现场检查后,检查工作组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对抽查对象的检查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发布《关于江门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的公示》,将受实地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公示。经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并向抽查对象发出《检查考核结果通知书》,及时将检查情况和结果依法公开。
江门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