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2020年9月29日至30日(周二、周三)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发证地点
江门市司法局二楼212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建业街1号)
三、具体要求
(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原件。
(二)发证方式
申领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按照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领取,由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其身份并登记后发放证书。
(三)注意事项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本人领取,不得代领。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安排时间内领取的,请联系我局律师工作管理科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750-3887880)预约往后其他时间领取。
2、证书颁发场所按照防疫要求,宽敞通风,配备齐全酒精、消毒液等相关物资,并定时进行全面消毒。领证人员按照防疫指引,无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可进入颁证场所,进入人员均需经体温测试并全程佩戴口罩,按照每人间隔1米排队等候,遇身份核验时由工作人员指引短暂脱下口罩进行核对,核验完成提醒戴回口罩。
江门市司法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