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民法典的知晓率,深化民法典的社会影响。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台山市普法办、台山市司法局利用“休渔期”契机,结合台山特色海岛旅游资源,联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台山供电局在川岛镇茫洲岛组织开展台山市“法治City Walk”海岛行宣传活动。
茫洲岛位于台山市川岛镇下川岛西南方向的一个独立的小岛,面向大海、环境优美。现有户籍人口700多人,常住人口160多人,岛上居民以打渔为主业。
本次“送法上海岛”普法宣传活动目的是引导渔民群众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用民法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天现场,驻村法律顾问陈焕年律师对在场群众提出的“见义勇为受伤了,该谁去承担责任”、“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帮助后被冤枉,该怎么办”等法律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陈焕年律师向村民讲解民法典条文)
“村民胡某将闲置的拖拉机赠与同村好友田某,后胡某妻子表示自己弟弟也想要那辆拖拉机,胡某能向田某要回拖拉机吗?”普法宣传现场,法律明白人叶林青以提问形式开始切入。“送给别人的东西,肯定不能要回啊!”群众林阿姨踊跃发言。“是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胡某不能撤销该赠与并要回拖拉机。”在现场热烈的气氛中,法律明白人以案例的形式向在场群众普及了赠与、婚前财产的分割、高空抛物的责任分担、无因管理的损失补偿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
(▲法律明白人讲解案例)
(▲村民现场互动)
为进一步加深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志愿者向现场群众派发了相关宣传单张,并对群众尚未理解的条文进行深入讲解。此次海岛行活动,有效引导了岛上居民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习惯,丰富了渔民的法治文化生活。
(▲志愿者向村民发放民法典宣传单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