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认真贯彻落实《江门市开展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先行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谋划、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以健全完善法治督办工作机制为抓手,在制度、督察、考评“三抓”上发力,形成“整改—落实—提升”的“三促”工作闭环,推动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协同衔接,不断推动法治开平建设水平提档升级。
一是抓制度,促整改
在全市率先出台《开平市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工作制度(试行)》。建立提醒、警示“两张清单”,分门别类各明确5种适用情形,并就清单启动主体、签发程序和清单发送范围进行了规定。在建立提醒、警示清单的基础上,对各镇(街)、部门落实“两张清单”情况建立工作督办制度,明确督办工作主体、督办落实程序和督办问效问责等程序规定,要求采取照单办理、限时办结、实时跟踪和盘点销号等方式开展督办,通过“清单化+程序化+限时制+销号制”的“组合拳”精准提升依法治市重点工作的跟踪问效能力。自2023年5月以来,共发出提醒清单3份,对“三旧”改造、河流河道管理、行政执法办案等工作进行整改提醒,确保了开平市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及清理工作圆满完成,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了绿美开平生态建设。其中,针对赤坎镇人民政府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存在平台使用率低和线上办案覆盖率低的问题,开平市委依法治市办通过“清单+督办+调研”方式推动赤坎镇人民政府扭转了排名末位和“零上线”局面,应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办案数量由0宗跃升为目前的98宗,充分体现了重点工作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工作制度及时提醒、动态督促、有效整改的作用。
二是抓督察,促落实
制定《开平市2023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坚持高起点谋划、高站位部署,由开平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组成督察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在督察内容上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开平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平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开平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司法所负责人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等;在督察对象上以“镇街+市直”为原则,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选取三埠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实地督察;在督察方式上做到发现问题即时反馈、整改意见现场提出,充分发挥法治督察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的刚性约束作用。
三是抓考核,促提升
自2020年起,连续四年组织开展法治开平建设考评工作,印发年度法治开平建设考评工作方案及考评标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不断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在法治考评实践上开展有益的工作探索,强化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2023年,开平市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市县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各镇(街)部门落实办理提醒、警示清单情况等重点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开平建设考评,并及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反馈,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助推器”作用,进一步提升开平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水平。
接下来,开平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评议、督察、考核、问责机制,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涉外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紧盯事关法治建设事业长远发展的主要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调研+督办”进一步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力量保障,以高质量法治有力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开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