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推广借鉴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首批经验成果的部署要求,对标和学习深圳经验,推动法治江门建设高质量发展,5月24日,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市有关单位学习借鉴深圳法治建设经验成果的工作交流发言,研究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对照推广借鉴深圳法治建设首批经验成果,先后介绍了本单位的主要工作做法,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情况,明确通过学习借鉴深圳经验,打造更多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建设项目。
会议指出,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推广借鉴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首批经验成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深圳法治建设经验成果的核心要求,高标准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坚持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找准小切口和突破点。对照党委统筹推进法治城市建设机制、绿美生态建设全链条立法保护机制等9项经验成果,聚焦本部门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优势与特色,探索可复制推广的工作做法。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落细落实。把学习借鉴深圳法治工作经验成果和本地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机结合,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推动深圳经验在江门落地落实、取得成效。要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工作成效和工作亮点,形成推广借鉴深圳法治建设经验成果的强大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