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良性发展,近日,新会区检察院、新会区司法局在区社区矫正中心联合签订全市首个《社区矫正对象个别化矫正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双方联合签订《社区矫正对象个别化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实行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的有关规定,结合新会区社区矫正实践经验制定。《方案》对个别化矫正法律规定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了采取个别化矫正的对象,规范了具有特殊情况社区矫正对象的甄别、个别化矫正方案的制定和调整、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的减免以及相关文书抄送、检司联合实地调查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是指导区社区矫正中心及各镇(街)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体特性、生活和生产经营方面的特殊情况,进行个别化矫正、分类别教育和人性化帮扶的重要工作蓝本。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新会区司法局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业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发展。2023年12月,新会区司法局按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要求,建成内设三大功能区域、十九个功能室的社区矫正中心。中心启用后,对全区各镇(街)在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日益明显。
(▲在新会区社区矫正中心 “启超家风”园地开展个别化教育活动)
下一步,新会区司法局将以本次联签为契机,与新会区检察院进一步凝聚共识,围绕打造社区矫正特色亮点的目标,紧密协作,坚持个别化矫正,精准靶向矫治,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管得住”“矫得好”,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