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门市出台《江门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以制度构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锚定目标,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在巩固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到 2024年6月,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2024 年底,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和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优化;2025年底,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全面增强,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紧抓关键,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党组织建设,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原则上按相关规定独立建立党支部,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我市行政执法队伍的首轮全员轮训。实施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备案登记制度,建立部门业务培训登记卡。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监督指导,确保培训取得实效。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考核评价制度。
紧扣重点,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落实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制度。规范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
狠抓难点,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度。规范乡镇(街道)赋权工作,统筹推进扩权强县与强县扩权改革、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织开展省级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协作联动,完善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对属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市场主体施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制度。
强化督导,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年度报告、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动由司法所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协助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乡镇(街道)指导监督等工作。推进多元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协作联动,建立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推行“扫码入企”制度,进一步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
数据赋能,强化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
加快推进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下称“粤执法”)应用全覆盖,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在线智能化监督,2024年6月底前实现行政处罚案件线上办理率达到100%。按照省统一部署,配合推进“粤执法”与国家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等数据标准的相互兼容,推进行政执法数据共享互认。
保障支撑,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实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编制使用年度督查制度,用足用好用活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编制,适时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予问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
下一步,江门市司法局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切实履行牵头职责,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按照时间节点强化对各项任务举措的跟踪督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入调研解决贯彻落实中的共性问题,及时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奋力构建新时代侨都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