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现场听证会
1月30日上午,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就一宗林地权属纠纷行政处理案件组织召开行政复议现场听证会。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51条的规定,台山市人民政府派出负责人参加听证会并发表意见,台山市林业局、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及台城街道办等单位的部分执法工作人员旁听观摩。这也是新法实施以后,江门市行政复议办依法召开的首次现场听证会。
听证前,复议机构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结合本案争议类型,确定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选定听证组成人员,依法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听证通知书。为方便争议地块所在海岛居民参与听证,听证会在台山市政府复议听证室举行。听证会上,各方当事人围绕案件的事实和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并针对案件事实认定、程序合法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展开辩论。办案人员认真听取并记录各方当事人意见,被申请人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发声,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提出方案,整个听证过程庄重严肃、重点鲜明、秩序井然、高效规范。承办人员结合查明事实和法律法规,向各方当事人及参加旁听的群众讲解土地确权规则和不同时期土地政策法规变化,听证结束后,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就本案争议进行调解。
台山市林业局李耀民表示:今天的听证会在台山举行,既打通群众复议最后一公里,又让各方当事人各抒己见,使案件事实脉络更加清晰。通过观摩学习,我感受到了复议听证的严肃高效便民。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温清仪表示:今天通过观摩听证,我充分认识到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保证执法程序的合法正当,对事实调查也要保持客观的态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台城街道办事处欧冠鹏表示:今天近距离、面对面参加行政复议听证,让我在实质性化解基层争议方面有很大收获,学习到了调处矛盾纠纷的细节和技巧。为江门市复议办组织这样一次听证会观摩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