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执法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进行,近年来,鹤山市司法局与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深化协作,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全业务流程精准化、智能化、规范化,赋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强化监督,把好矫正对象“入矫关”
近日,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锡章带队到鹤山市司法局调研社区矫正工作。江门市人民检察院、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协同鹤山市司法局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入矫集中宣告,并对宣告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宣告仪式上,鹤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源文刚庄严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强调社区矫正对象应当明确身份意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规定。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蓝美洁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诫勉并提出纪律要求,深入剖析今年以来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法律法规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对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敲响警钟。
智治赋能,实现矫正监管“智能化”
检察院一行实地走访了鹤山市“智慧矫正中心”,鹤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杰晖以及社区矫正股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鹤山市“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进展及“三区十九室”的具体情况。通过认真听取社区矫正自助入矫、远程教育、VR体验、心理辅导等功能模块讲解,现场观摩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远程点名、信息化核查等操作演示,检察人员切身体会鹤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成果,对鹤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创新举措给予高度评价,提出双方要通过信息化、智慧化手段加强日常沟通联系、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共同着力将社区矫正工作做精、做细、做实。
检察进驻,实现矫正执法“规范化”
早在2022年3月31日,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派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室已正式揭牌。设立派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室,是加大检察监督力度、深入推进司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又一个重要举措。依托派驻检察室,鹤山市人民检察院与鹤山市司法局常态化联合开展巡回检察、社区矫正检察开放日、集中宣告、执法监督检查等活动,不断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共享与核查监督、矫情通报、巡回检察、联席会议等制度,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确保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严格监督。
接下来,鹤山市司法局将以“智慧矫正中心”有效运作和发挥作用为抓手,深化检司协作,做到监督执法不越位,法律监督不缺位,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法治鹤山、平安鹤山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