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害人一时难以全部找到,退赔款返还工作存在困难。一名人民监督员向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建议,在难以找到全部被害人的情况下,可否先予退还已找到的被害人被骗款额。江门市检察院接受了人民监督员的建议,邀请公安、法院两家共同磋商退赔款返还方案,将退赔款返还给已找到的被害人。
时至今日,像这名为检察院提出建议的人民监督员在江门共有120余人。据统计,2022年以来,江门市司法局共抽选人民监督员1420人次开展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282件,人民监督员提出意见和建议143条,检察机关采纳监督员意见142条,2024年,江门市司法局将抽选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活动不少于800件。
人民监督员是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实行监督的人员。近年来,江门市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及广东省关于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与检察机关配合协作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取得了积极成效。
规范选任关口 吸纳各界群众
严格组织流程,科学选任人员。江门市司法局认真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积极加强与省司法厅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沟通,深入了解人民监督员选任的新精神新要求,结合过往工作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方案,通过在名额确定、人员构成、组织报名、审查公示等工作环节上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做到提前规划,周密部署,为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强化统筹部署,优化队伍结构。近年来,江门市司法局会同市检察院共选任两届人民监督员125人,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队伍数量稳步提升,不仅人数更多,而且整体结构更加优化,75名市级人民监督员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人,占比10.7%;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占比4%;律师、民办企业经营者等其他人员64人,占比85.3%。从学历构成看,高中学历的2人,大专学历的10人,本科学历的56人,硕士学历的6人,博士学历的1人;单位推荐人数19人,自荐56人。另外,第一次当选的人民监督员有47人,占比62.7%,上届监督员留任28人,具有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身份的监督员比例由原来三成下降至一成,吸纳22名律师进入人民监督员队伍,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84%。
深化宣传推介,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以及社区宣传栏、法治宣传窗口等传统宣传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立体化宣传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情况和人民监督员先进典型、经验做法,不断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知晓度,扩大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社会影响力,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实现,切实为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强管理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司法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工作、检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扩大公民司法参与、促进司法民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
严格日常管理,彰显朴实细致江门特色。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院案件监督活动均由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案件活动需求,再由江门市司法局通过“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随机抽选人民监督员。为规范江门市人民监督员日常管理工作,江门市司法局实行“一案一档”管理,对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活动予以详细记录,为做好考核工作提供充分的依据。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不定期走访、电话联系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等形式,了解人民监督员日常工作和遵纪守法等情况。通过面谈、电话随访、微信群等方式多渠道听取和收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发布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全市人民监督员搭建一个沟通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落实考核激励,不断激发人民监督员动力。制定《江门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标准,结合实地走访、电话调查等多种方式,对每名人民监督员的履职、培训、参加检务活动情况等进行全方位考核,做到多维评价现实表现,客观评判工作实绩,精准评定考核等次,推进全市人民监督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近年来,共22名人民监督员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制定印发《江门市市级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发放监督履职补助。近三年,共为人民监督员1420人次及时保障发放履职补贴,有效激发人民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规范管理培训,持续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定期与市检察院联络对接,就人民监督员的管理、业务培训、履职补贴等工作进行交流协商,共同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共同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充分履职。制定培训指导性计划,利用各类培训班、座谈会、工作群等载体,通过集中授课、座谈讨论、短视频分享、具体案例分析等方式,对人民监督员进行全员培训,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确保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高质量开展。
依法依规监督 效果日益凸显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近年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新会区人民检察院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活动,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积极表达意见建议,尽责尽心开展工作,体现了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
人民监督显担当,公益诉讼护“凉瓜”权益。在2023年3-4月保护“杜阮凉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活动中,人民监督员以“案外人”身份,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向被监督单位发表建议;在与瓜农的交谈中,也向瓜农提出一些好的建议。同时,人民监督员就强化后续跟进监管职责提出各职能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合力监管质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杜阮凉瓜维权难问题。
携手人民监督员,共建社区矫正精准监管机制。在2024年3-5月新会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活动中,人民监督员通过深入了解检察监督办案的切入点,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监督意见,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教育质效。通过与司法行政部门充分会商,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对象个别化矫正监管监督工作机制,确保社矫机构、受委托的司法所能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体特性、生活和生产经营方面的特殊情况,因人施策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和动态调整矫正方案,做到精准识病、对症下药、药到病除,推动社区矫正对象从“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
人民监督员制度积极吸引各单位部门共同建立保护协作机制,汇聚群策群力,实现让“杜阮凉瓜”品牌“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达到共赢目标。这正是人民检察的“人民性”的体现,也是民主制度的真正价值所在。
新时期,期待更多的星光闪烁,期盼更多的监督者加入到人民监督员的队伍中来。携手共进,共同为法治江门的建设添砖加瓦,共同为社会的公正和进步贡献力量。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希望人民监督员制度在新时期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让民主的阳光普照大地,让公正的清风拂过每一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