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3773.41亿元,增长3.3%、排全省第2,为建市以来最高排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4%,均排全省第4,营商环境综合评价全省排第6,这是高水平法治护航下的“中国侨都”交出的一份沉甸甸的时代答卷。
(图片来源:江门发布)
当法治的阳光洒满侨乡大地的每一寸土地,当法治的春风拂过侨乡人民的一张张笑脸,当法治的甘霖滋养着侨乡的肥沃土壤,一条独具侨乡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之路,在这里延伸……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翻开江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历史画卷,华丽蜕变的背后布满我们奋斗的汗水:2018年—2021年,连续四年获得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优秀等次;2020年江门市“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入选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2022年恩平市牛江镇打造法治宣传“小镇”模式入选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示范项目;高质量建成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江门市五邑公证处、台山市公证处先后入选外交部司法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机构……
近年来,江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紧紧围绕市委“1+6+3”工作安排,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推动法治江门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扎实成效,以高水平法治保障侨都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法治侨都”金字招牌持续擦亮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江门市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上率下,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十四五”规划专章部署法治江门建设,出台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厘清115项重点任务工作清单,明确法治建设的“路线图”和“任务书”。
(图片来源:网络)
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依法治市主体工程率先突破,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市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研究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落在实处、走在前列。连续2年开展“十大法治惠民实事项目”评选,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系统思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信心比黄金更重要,企业家投资的信心来自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江门市聚焦高质量发展,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做企业贴心的“店小二”,给企业家吃上“定心丸”,送上“护身符”。
2023年上半年,全市引进超亿元项目241个、总投资129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8.6%、329%,均创历史新高;新登记企业9514户,同比增长13.97%,市场主体总量突破72万户,比2020年增加14.5万户,增长20.13%。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江门聚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出一系列有力举措,充分彰显着“中国侨都”的历史责任担当。
成立“书记市长双组长制”的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改革试点,成功纳入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城市,创建全国首个便利华侨华人投资税收服务中心。
心怀“国之大者”,坚守为侨护侨初心,创新涉外涉侨法律服务,建设华侨华人公共法律服务国家平台,加快建成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发“江门智慧司法”“江门涉外法律服务地图”小程序,为530多万华侨华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拉近海外华侨华人与侨都的“心”距离。
深化深江国际仲裁合作,共建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打造华侨华人国际仲裁法律服务首选地和珠江口西岸商事争议服务优选地。截至目前办理案件总计108宗,涉及案件标的总额14亿元。
公布市行政许可清单,压缩行政审批时限90%以上。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跨境通办,实现与6个省外城市跨省通办。设立“江门—港澳跨境通办政务服务专区”,港澳企业不出关即可办理470多项事项。
设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涉企专线,获得2022年全省测评第3。成立工业200强企业服务专班,全省率先上线中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平台,解决企业诉求超7200件、满意度99.2%。
修订出台《江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覆盖开展合法性审查,为深江经济合作区重大项目加快落地落实,全力保障新兴产业加快投产,助推中创新航江门基地增资扩产等全过程跟踪、全领域参与、全环节把关。2021年以来审查市政府行政决策和重大项目611件,出具法律意见618份。
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办理时间压减65%。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全省率先实现“验收即发证”。全省首推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无缝衔接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坚持法治惠民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
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切为了人民,这是法治中国的目标指引。坚持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以前这里脏乱差,现在秩序井然,我们生活也很舒心。”住在蓬江区长堤历史文化街区的张伯由衷感慨。
张伯的感慨,是江门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率先突破的一个缩影。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
江门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抓细抓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打造国家社会市域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2021年,被司法部列为全国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2022年,全市所辖73个镇(街)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2023年,《广东江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标准化试点》入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司法部2023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司法行政领域)项目,“江门规范”正式上升为“全国标准”试点。
大力推进“粤执法”广泛应用,办案数量和人均办案量全省排第1。建立职权下放动态调整机制,对首批下放的838项行政执法职权实施情况开展评估,依法收回专业性较强且镇街难以承接的职权286项,让职权收放有序成为常态,确保职权下放能够“放得下、接得住、有监督”。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充分发挥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完成68项立法意见征集任务,115条意见被采纳,让侨胞声音直达国家最高立法机关。设立18个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推动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江门市新会区新会陈皮行业协会入选首批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
聚焦“侨味”立法,坚持“小切口”、“小快灵”,2015年以来共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21部,其中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0部,制定政府规章9部。先后出台《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江门市侨乡广府菜传承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与公证、仲裁、复议诉讼等衔接联动机制,打造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新平台。建成涉侨调解工作室63个,推动市涉侨纠纷联合调解室成立。成立市调解协会,统筹1678个市县镇村四级调解组织、341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等法治力量,依法化解群众诉求。
(图片来源:江门发布)
高质量建设国家政法智能化技术创新中心江门应用示范基地等“两中心一基地”。用好“信访超市+外送服务”网络化工作体系,信访系统粤平安首个应用,2021年9月以来受理群众诉求20.27万件,办结率99.38%,信访满意率全省第一。
深化打造“法治政府面对面”“法治大讲堂”“律动侨都 法润江门”周六一小时公益法律咨询三大法治品牌,目前受益人数达1000万人次,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湾区法治满眼春,法治建设不止步。江门市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激活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示范区,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争创一流法治政府,奋力构建新时代侨都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以高水平法治保障侨都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