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我市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办全体(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全省加快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和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林小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近年来我市依法治市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排名全省第三,连续四年获评优秀等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注重听民声汇民智,让侨都声音直达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在全省率先实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建成运营,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
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依法治市工作正确方向。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深刻认识新使命新任务,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江门平安江门,在打造国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上实现新突破。
会议强调
要聚焦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新时代法治江门建设取得新进展。要全面加强党对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做好中国式现代化江门实践探索的法治保障,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效,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大涉外法治工作力度,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为江门在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走在全省前列贡献法治力量。
会议要求
要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要强化党的领导,加强法治建设统筹谋划,全力抓好省赋予江门述法“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和市县法治建设两个试点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强化督察推进,进一步完善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力度,配齐配强法治工作力量。
会议听取了江海区、市文广旅体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审议了《江门市开展市县法治建设规范化先行点建设工作方案》和《江门市开展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先行试点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委依法治县(市、区)办主任,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