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江门市坚持深学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专章纳入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和市“十四五”规划,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法治江门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2020 年江门市“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入选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江门市在 2018-2021 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连续四年获评优秀等次,其中 2021 年度位居全省第3。
一、聚焦侨乡特色、倾听侨胞声音,开展“侨”味浓郁的地方立法。
一是着眼“小切口”“小快灵”,用立法守护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根魂梦”。作为“中国侨都”,充分发挥华侨华人战略资源优势,加强侨乡特色立法,先后出台《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等 10 部地方性法规,探索华侨捐赠项目保护地方性立法,为全国涉侨法规建设提供“江门经验”。二是立足“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全国人大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2020 年 7 月以来共完成 48 部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征集,上报意见建议 770 条、采纳 91 条。
二、聚焦公平正义、深化司法改革,强化执法监督彰显公正司法。
一是创新机制破解执行难。创新打造“江门市公安·法院执行协作平台”,2018 年以来江门市中级法院连续 4 年在广东省执行工作核心指标质效考核中排名第 1。5 年来,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审结案件,同比分别上升 80.31%、82.11%。服判息诉率由 2012 年的 79.49%升至去年的 86.5%,56 篇案例被最高法院、省法院采用为典型案例。二是做实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在全省率先全部消除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起诉空白,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数位居全省前列。三是构建检警一体的大控方格局。上线“江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在全省首次实现公安检察刑事案件的网上办理和流转。全流程智能化监测警情案件,今年第一、第二季度江门市 110 接处警群众评议满意度均列全省第 1。四是坚持狠抓行政应诉。在全省率先建立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制度,2021 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在全省地级市中排名第 1,“民告官、能见官”成为常态。
三、聚焦精细治理、科技赋能,打造国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
坚持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为“市委书记工程”推进实施,奋力建设国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一是构建“平战结合”网格化管理体系。高质量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今年以来群众诉求矛盾纠纷办结率 99.44%。二是创新构建“信访超市+外送服务”网络化工作体系。“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试点以来,通过应用办结群众诉求事项共 10.2 万件,办结率达 97%。截至今年 9 月,江门市重复信访占比全省最低,群众对责任部门满意率排名全省第二位。三是建设国家政法智能化技术创新中心江门应用示范基地。该基地是在全国地级市中唯一设立的示范基地。“跨部门跨地域社会信用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入选科技部、公安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四、聚焦湾区所向、江门所长,建设华侨华人公共法律服务国家平台。
一是建成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快设立域外法律查明工作机构,提供域外法律查明、商事调解、法律数据信息等服务,为大湾区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贡献江门力量。二是与深圳国际仲裁院共建深国仲江门中心,努力打造成珠江口岸重要的仲裁商事争议解决枢纽节点,为海内外华侨华人提供高效便捷国际化的仲裁服务。三是打造特色法律服务品牌,江门市中级法院成立涉侨纠纷调解中心,设立 13 个海外涉侨纠纷化解工作室、调解站和法律服务站;新会检察院设立全省首个“检侨联络站”,该做法获得中国侨联与最高检联合调研组的充分肯定。四是优化服务方式,江门市五邑公证处入选司法部外交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为全球华侨华人提供专业便利的公共法律服务。2019 年至 2021 年全市办理涉外公证 17 万多件,占公证办证总量的 52%。2022 年上半年共办理远程视频公证 1.6 万件,同比增长 50%,有效解决海外侨胞因疫情办证难问题。
下一步,江门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海内海外两个江门”战略资源优势,做好中国法治理念和相关法律的对外宣介,向世界更好展示法治中国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