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 报
日前,中共广东省委发布《关于表彰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委决定,授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等39个单位“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高静等80人“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其中,江门市2单位获授“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4人获授“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广东省依法治省
工作先进单位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新会区检察院
广东省依法治省
工作先进个人
罗兴
江门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科长
崔秋江
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易立
江门市江海区委副书记
李智勇
台山市斗山镇委书记
近年来,江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新成效。“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入选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江门成为全国首批开展省市县镇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全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市,连续三年在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获评优秀等次。在努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高质量发展期间,涌现出一批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江门、法治广东作出积极贡献。
接下来,江门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工作部署,以法治江门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为指引,全面推进法治江门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立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执法司法领域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加快建设华侨华人公共法律服务国家平台,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大法治惠民工作力度,不断用“辛苦指数”换群众“幸福指数”,努力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示范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