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司法局立足立法、执法、刑罚执行、法律服务四大职能,围绕大局全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努力探索“江门经验”,提供“江门方案”。
一、聚焦良法善治,加大社会治理的制度供给
着力健全社会治理法规规范体系。突出依法防疫,在疫情吃紧时,优化简化立规流程,提升制度供给速度。深度参与制定“九个从严”措施通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等抗疫文件,建立“1+N”抗疫制度体系。突出政策赋能,为推动银湖湾滨海新区加快发展、稳投资若干工作措施、重点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出台提供法律审核,搭建区域发展政策体系。突出城市治理,坚持开门立法,乘全国人大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东风,推动市容环境、户外广告、扬尘防治和地名管理等法规规章出台,年内组织起草《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规章。
二、围绕依法行政,激发市场主体的生机活力
全面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多证合一”“证照分离”项目作为全省两个单项之一,成功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紧紧扭住法治政府建设牛鼻子,率先在全省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为推动执法力量、执法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紧锣密鼓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经过持续努力,我市法治考评四年完成三级跳,今年连续在法治广东考评中以排名第5荣获优秀。
三、紧盯法律服务,确保社会需求的高效回应。
及时推出暖企安民空中法律服务,为满足防疫法律需求,出台空中法律服务方案,面向社会公布118名律师联系方式,推行律师“码上”服务。开辟工业园区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组织引导律师进工业园区提供法律咨询,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引导215家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江门市法治地图”。全省率先推动全市8家公证机构进驻“粤省事”平台和广东法律服务网,全面推进公证电子证照。推动公证办理“最多跑一次”“零跑动”和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了7个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4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1315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市县镇村四级全覆盖。
四、着眼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细胞的健康稳定
将我市社区矫正人员纳入综治网格管理,在全省率先运用综治平台,引导基层司法所联合镇街综治中心、派出所,将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人员融入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立足江门是著名侨乡,着力打造涉侨纠纷调解室品牌。在江门市湖南、浙江等6家商会和江门市装饰建材行业协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政府机关带头引领法治,扎实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成立民法典58人讲师团,在全市广泛开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实施“典”亮地标行动、推出颇具特色的社矫法手绘漫画系列微信和主题微视频等。积极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律师团队深度参与某房地产项目依法破产重整工作。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