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考评是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各地市法治建设的一场年度大考,是对各级地级市领导班子和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考核内容,也是衡量一个地方法治水平的风向标。在法治广东考评中,江门在2018年和2019连续排名全省第5,位于优秀行列。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分别排名全省第2、第3,成为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优秀学员。
考评成绩,既反映了省委省政府对江门法治建设的肯定和认可,更折射出江门法治建设稳步向前、法治土壤不断厚植加深、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改善的发展趋势。成绩的背后,是市委市政府勠力同心,高质量推进法治建设的成果,蕴含我市法治人的不甘人后,奋而直追的精神。探究法治政府建设“优等生”背后,是哪些原因?
政治方向是根本:
始终把牢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全面推动法治建设行稳致远
法治建设既要强化监督和制约,压紧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又要正向激励,提升守法的自觉性,还要探寻法治建设持续保持活力机制,更要保持压力、动力和活力这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制度,建立健全压力传导机制。2017年出台了《江门市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若干意见》,把依法行政考评的绩效考核不仅作为负面考核清单内容,更是明确“依法行政工作的考评权重不低于绩效考核总分值的百分之十”。作为全省述职述法试点地区,我市积极推动蓬江区和台山市先行先试,为全省述职述法工作探索经验。蓬江区在全省率先举办县级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评议活动,台山市述法评议活动通过网络进行投票,期间总访问量达62.7万人次。在2019年在全省依法治省工作队伍能力提升培训班上,江门作为全省六个地级市代表之一,分享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经验。今年省委依法治省办领导专门在全市一把手党建培训班上作法治专题讲座。
建立健全全面覆盖的监督体系相对应的正向激励容错机制,解决法治建设内生动力问题。在申报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中,市委市政府积极鼓励努力申报,先报先试,不强加压力,允许创新发展。2020年8月21日,我市“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项目,获评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项目,这同时也是我市法治建设上收获的第一个国家级荣誉。
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痛点难点堵点,激发法治建设活力。我市积极外借东风,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省行政执法“两平台”,通过数字赋能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动力不足、能力不够等问题。通过省市一体部署落实,推动事项统一,文书统一、流程规范,全面推动全过程网上办案、无纸化执法,旨在促进数据共享协同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破解法治政府建设中最关键的执法问题。
制度建设是关键:
搭建法治江门“四梁八柱”,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近年来,我市强化与 城市的“硬联通”与“软联通”,“三区并进”格局逐步形成。与此同时,江门市以法治为切入点,构建一流的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制度体制,推动与大湾区城市规则标准衔接、平台共建、制度对接,为我市抢抓“双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定的法治保障。
2019年设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审议通过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则等多项制度,审议听取研究法治江门重大问题事项,统筹法治江门建设。为确保政府活动在法治轨道运行,市政府印发了《江门市推进严格规范文明的实施意见》,构建刀刃向内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制定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法治化水平,适时修订《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和出台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加大政府治理活动中公众参与力度,民生实事实行人大代表票决制度,设立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直接连接基层镇(村),借助工会系统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力促行政机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探索应急状态下的行政法治,在疫情吃紧时,优化简化立规流程,加速应急状态下的制度供给。坚持依法防控,出台“九个从严”措施通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等抗疫文件,建立“1+N”抗疫制度体系。
2015年5月,我市成为全省首批可以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市。立法伊始,我市制定出台第一部程序法,也是江门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江门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十三五”时期,聚焦“山”“水”“城”重点领域立法,共出台地方性法规7部,政府规章5部(已废止1部)。《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法。该《条例》创设了“河(段)长约谈制”并写进了法规,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首创。2018年以来,先后3次在全国人大的讲堂和论坛上分享江门立法经验。江海区人大常委会被正式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全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
法治土壤是基础:
培育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从2015年起我市先后实施四轮‘多证合一’改革,突出企业准入需求,整合市场准入有关证表,推动持照即可营。通过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放宽企业准入准营条件,我市市场主体呈现“井喷式”增长。2015年改革前,江门市场主体总量为25.8万户,截至今年6月底,总数已达55.5万户,翻了一番多。我市全方位推进改革还实现了一般外资外贸企业证照全面整合和商事登记、外资备案、税务跨境离岸办理、“微信+智能化审批”、开办企业“一窗办、一网办”、研发跨层级跨部门市县两级160个部门通用的抽查系统等多项全省乃至全国“率先”,“一张表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在江门全面实行,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率、就近办率、马上办率、网上可办率均达100%。
法治文化在政府机关蔚然成风,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自觉践行。市政府落实季度学法带动机关学法用法热潮,市司法局列席常务会议早已成为常态,我市政府机关决策、项目经法律审核成为必需步骤,市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办件数逐年提升,基本上每天都有件要办。学法考试现已成为公职人员每年必须参加的一场考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正成为政府机关一场法治盛宴,参与的部门精心准备,充分展示。今年该活动吸引了约100多万人次网上投票。
法律的权威源自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我市大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执法案件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此同时,创新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打造涉侨纠纷调解室品牌,引导群众有事找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提供更便利质量更好的法律服务,我市狠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体建设,投资近1200万建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 连接粤西法律服务新高地。目前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和村(居)法律顾问已实现市县镇村四级全覆盖。全市1316条村(社区)99%达到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8条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村(社区),4条村被授予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法治文化公园104个,法治广场61个,法治长廊46个,每个市(区)都有至少1个省级法治文化公园。江门的老百姓在“一公里”范围内,全天候都能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法治二字在五邑群众心里生根发芽。法治土壤不断厚植加深,在五邑大地蓬勃生长。
展望“十四五”,我市将沿着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转化为法治江门的生动实践,推动江门法治取得全方位发展,在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法治考评中奋勇争先,为法治广东、法治中国做出江门探索,提供江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