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根据市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原市司法局和原市法制局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重组后的市司法局职责定位发生了全面、深刻的变化,确立了“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实现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职责一体、全面贯通。
2019年1月9日重组后的市司法局正式挂牌
两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对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作出部署,出台了《江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文件。林应武书记和刘毅市长先后12次对依法治市工作作出批示,肯定法治工作取得的成效,提出进一步期望和要求,为法治江门建设倾注了大量心血。
重组后的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新格局下的高质量发展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践行“用工作体现忠诚,用发展体现担当,用解决问题体现成效”的理念,各项工作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保持同频共振,以法治护航发展、保障改革、滋润民心,法治工作亮点纷呈,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入选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首获“国字号”荣誉。我市在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连续两年排名全省第五,获评优秀等次,法治政府建设排名保持全省前三。根据省委政法委通报的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调查结果,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连续两年排名全省第一。
搭建制度框架 做好统筹法治“文章”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两年来,司法行政系统的全新形象日益清晰,重组后的市司法局充分履行市委依法治市办职能,积极统筹全市法治建设,先后筹备召开四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推动依法治市重点工作落实落地。组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依法行政五个协调小组,建立以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为纲,以办公室协调机制、法治督察机制、信息报送机制等配套制度为基础的制度体系,出台《中共江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等20多项制度文件,全面依法治市“立柱架梁”工作基本完成。
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将法治江门建设考评结果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市直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畴,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在全省率先出台《江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若干意见》,率先举办县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现场评议活动,述职评议工作得到省的肯定。
江门在全省率先举办县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评议活动
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督察、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等法治督察活动,“剑指”法治建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树立法治督察权威。
注重地方特色 关切民生精准立法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环节等存在哪些问题?政府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和管理中有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2020年,《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被列入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后,为了顺应新形势、适应新需求,市司法局开展立规问卷调查,上万名市民踊跃参与。通过开门立法,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凝聚了立法共识。
江门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授牌仪式
立法是发展之翼,立法是民生之利。作为行政立法部门,重组后的市司法局承担江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草案起草、审查和市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按照“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的要求,突出精准立法、精细立法,坚持行政立法回应民生关切,服务全市各项事业发展和城市治理现代化建设。两年来,提请市人大出台地方性法规《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为侨乡留下历史文化的乡愁。针对城市治理顽疾,以良法促善治,组织开展《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制定政府规章《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门市地名管理办法》,为城市治理提供法律依据和重要抓手。
2020年9月,乘着江海区人大常委会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广东唯一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东风,选取市总工会等6个单位为首批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进一步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有效提高政府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优化营商环境 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更有力的举措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两年来,市司法局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深化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当好依法行政的“守门员”。助推银湖湾滨海新区加快发展、重点企业高质量发展倍增计划等一系列政策相继落地,完善构建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政策体系。
2020年12月17日,一条江门副市长出庭应诉的消息刷屏朋友圈。市政府负责人以积极的态度出庭发声,彰显了市人民政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努力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心。我市在省内率先出台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创新高。
2020年3月5日刘毅市长到江门监狱督导疫情范防控工作
在疫情最吃紧的关头,市司法局聚焦“六稳”“六保”,出台空中公共法律服务落实稳企安民12条措施,成立“六稳”“六保”法律服务团进驻工业园区,24小时在线为疫情防控和依法处置重大应急事件提供法律服务。118名律师为100多家企业开展全面“法治体检”,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50多场,向公众、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其他相关法律服务2500多次。及时出台抗疫文件应急管理机制,容缺办理、即办即出,制定、审核《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府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涵盖社会服务保障、工业、金融、小微企业、科技等方面的各类政策措施,为稳定社会、推动企业复工得产、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政银区块链+公证”应用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区块链和电子证书融入公证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公证服务更加智能便捷。
在全省率先完成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县两级政府公告,在全省率先完成行政执法“两平台”省市一体化建设、实现市县镇三级应用全覆盖,新华社、中央电视台进行深度采访。在全省率先开展职工群众评议行政执法,让53.3万名实名注册的工会会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
当好普法“先锋”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
“您好,请问是不是12348?我有个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律师、办公证、求法援、寻鉴定、找调解……2020年1月,江门法治地图的上线运行,标志着江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跨入了新的里程碑,覆盖城乡的“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基本实现。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重组以来,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打造“覆盖城乡、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新需求。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面建成,法律援助实行“全域通办”,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便捷享受到法律服务,真正实现了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组建了一支163人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送法进校园、进医院、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建立法援案件快速受理办案机制,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品牌活动。
建立“检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等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打造“志锋调解室”等一批各具特色的个人调解室和涉侨纠纷调解室,推动调解进商协会等,健全完善调解、复议、诉讼等制度相互衔接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调解成功率达99.41%。群众首选行政复议解决纠纷比例高于行政诉讼,近七成的案件当事人首选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我在这部鸿编巨制里读懂您温暖的目光……”铿锵有力又饱含热情的朗诵声让参与“学法诵典”民法典原创朗诵诗展演活动的每一位观众都沉浸于《民法典》的魅力中。市司法局组建55人的民法典普法讲师团,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统筹组织民法典“六进”宣传活动。村头前、榕树下到处有普法工作者的身影,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全市累计建成法治文化公园104个,法治广场61个,法治长廊46个,为老百姓提供休闲、普法的好去处。
筑牢安全底线 提升监管教育效能
古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但是司法行政人会告诉你“其实失足未必千古恨,只要肯回头,仍是春满园。” 作为承担刑事执行职能的部门之一,市司法局全面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建成社区矫正帮扶基地10个,实现我市刑释人员核查率、重点对象回执率长期保持100%。社区矫正以一种惩治与救赎的全新方式,让“家门口服刑”成为一道改造人生的法治阳光。
心的沟通必有回应,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连续多年安全稳定。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全市11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参与疫情防控,累计捐款12.4万元、医用口罩9500个。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参加社区防疫值守,参加义工活动累计2252小时。
砥砺奋进正当时,铸就忠诚再出发。迈入新征程的市司法局将继续蹄疾而步稳,勇毅而笃行,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势中推进、在大事上作为,在新起点上书写法治江门新篇章,为江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奋力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更加有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