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软实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江门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抢抓 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历史机遇,推动改革与法治同向发力,以更有力的法治举措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以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握紧法治建设的指挥棒
推动法治建设行稳致远
推进依法治市,关键在于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我市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江门”为总抓手,通过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确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逐步建立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将法治江门建设考评结果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市直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畴,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在全省率先出台《江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若干意见》,率先举办县级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现场评议活动,述职评议工作得到省的肯定。严格落实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同时,努力健全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涉及全市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问题及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均由市委常委会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并进行合法性审查。
用好用活地方立法权
用“制度之治”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行进到哪里,立法就要跟进到哪里。我市立法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因地制宜,科学立法,回应民生关切,并服务全市各项事业发展和城市治理现代化建设。城市治理现代化,立法先行是基础。近年来,我市聚焦城市治理现代化,用好地方立法权,把城市治理的课题深刻融入到立法体系中,以立法解决城市出现的问题,以法治护航城市治理工作。通过《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立法,《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制定,《江门市市区“三旧”改造实施意见(试行)》修订,《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请审议,从不同层面为城市治理提供法律依据和重要抓手,提高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个城市的历史遗迹、文化古迹、人文底蕴,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为此,我市出台了《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已完成第二次审议。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均走在全省前列,城市治理立法体系越来越完善,激发城市治理更大效能与活力。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被正式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全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市场主体的多寡,直接反映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好坏以及创业创新的活力。我市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注册便利度提升,改革的红利使得我市市场主体呈现“井喷式”的增长。2015年改革前,江门市场主体总量为25.8万,截至今年10月底,总数达56.37万户,实现翻番,大大地激活了地方经济发展活力。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持续革新审批制度,推进政府权力“瘦身”,着力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广东考评中,我市连续两年保持全省第5获评优秀等次,折射出我市法治建设稳步向前、法治土壤不断厚植加深、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改善的发展态势。今年8月,我市“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成功入选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名单,成为全省五个城市(项目)之一。这是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不仅如此,我市在全国首推银行智慧柜员机智能办照,在全省首推商事登记“微信+智能化审批”服务,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压减到0.5个工作日内,开办企业全流程1天办结,经验在全省推广。在累计365个投资项目采用承诺制管理,项目前期工作平均提速1—2个月。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实施“申请人承诺制”审批事项在全国领先。以“侨”为桥,在全省率先创新推出 税务通,开启了江门跨境办税的新时代。成立“六稳六保”法律服务团进驻工业园区。在全省率先全面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让每一项行政执法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过程更透明,群众更放心。
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双提升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在台山定居的李先生,点击电脑屏幕,不出家门就参与了一场与被告相隔甚远的网上开庭;住在恩平山区的农户,因地界和邻居发生纠纷,村(居)律师赶到后,当场为他们解决了纠纷;毕业后创业打拼的张小姐,公司遇到了知识产权难题,检察官专程上门,讲解企业维权事项……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研发全国首创的立审执衔接系统,诉讼案件材料移送时间从50天缩短至35天。出台“套路贷”案件法律适用相关指导意见,率先在全省实现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起诉空白的消除。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系统化、智能化建设,实现实体平台全覆盖、网络平台全面启动、语音平台与110报警服务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互联互通。推广社会治理“鹤城模式”,打造“志锋调解室”等个人品牌调解室6个。2019年,全市九类涉恶案件数下降9.8%,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数下降37.4%,扫黑除恶群众满意度名列全省第三,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建设人民满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近年来,江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面建成市、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公共服务平台,法律援助实现全域通办,全市1326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全市1313个村(社区)获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其中8个村(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村(社区)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市拥有法治文化公园104个、法治广场61个、法治长廊46个,其中全省十佳法治公园2个……
法治惠民让越来越多的侨乡群众自觉成为法治江门的参与者和建设者,也让更多人选择落户江门。网友“音乐在线”在网络留言称:“实话实说,江门真是个宜居文明城市!江门街上干净整洁,交通秩序良好。江门治安好,住了20多年,没见过当街抢包打劫之类现象。与许多城市相比,我最喜欢江门,她是我的第二故乡!”
实践证明,发展经济离不开法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下一步,我市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江门建设再上新台阶,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让江门成为 的投资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