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记者/韩玲群 通讯员/慕程远
小区多位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致小区物业管理陷入“瘫痪”。社区法律顾问介入,通过发函、调解等多种方式,并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小区业主诉求,终使得欠费业主予以缴费,小区物业管理恢复正常。
小区物业管理费入不敷出
广东江达律师事务所李仙艳律师是鹤山市沙坪街道新业社区的法律顾问。2015年,在新业社区值班期间,李仙艳律师了解到该社区蓝鸟花园多名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导致多间物业公司亏损离场。后蓝鸟花园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不再聘请物业公司。尽管蓝鸟花园业主委员会是自行聘请保安、保洁员及对小区进行维护等,但因有业主拒缴物业管理费,导致蓝鸟花园面临无人管理的窘况。
了解到情况后,李仙艳律师让蓝鸟花园业主委员会提供拒缴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名单及联系方式,发函通知其应履行法律义务,并一一与其电话沟通。很多业主情绪激动,有的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所做有不足之处,如小区设施破烂,但业主委员会尚未维修,故自己也采取不缴物业费的行为与之对抗;有的业主认为,自己当时没有参与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会议,并没有选举成员,所以不受业主委员会管理和约束;还有的业主认为,自己的车停在楼下时被楼上用户扔垃圾下来砸坏了,可业主委员会找不到扔垃圾的人,故拒绝缴费……
多种方式化解纠纷
对此,李仙艳律师从专业角度出发,一一做工作。对于没有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业主,李仙艳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法律,如业主委员会是依法通过特定比例的业主成立的,则对全体业主均产生法律效力,未参与投票的业主不得以该理由拒缴物业管理费。对于汽车被砸坏的业主,李仙艳律师劝解其说,法院规定如找不到具体高空抛物者的时候,是由全栋房屋的业主共同承担,与业主委员会无关。如业主委员会因多名业主不缴费,最后无力经营撤场,则导致全体业主处于无保安监管的状态,则是置全体业主的人身和财产于更大的风险之中。
与此同时,李仙艳律师也将业主的合理诉求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业主委员会同意,该改进的地方尽量改进。对于不合理、偏激的诉求,李仙艳律师则一一与业主进行说明和调解。最终,多户业主予以采纳,缴纳了物业管理费,维护了小区的稳定和谐。对于部分依然坚持不予以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个别业主,也在由李仙艳律师代理的诉讼案件中,多数以调解或撤诉的方式结束。
经过李仙艳律师两年多的努力,目前,该纠纷得以解决,蓝鸟花园业主委员会亦对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来源:江门日报 2017年11月7日 A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