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孙某某经人介绍和文某认识、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小文,已年满18周岁。近年孙某某确诊罹患乳腺恶性肿瘤,2016年文某搬离住处,至今无法联系,孙某某后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018年11月,孙某某向蓬江区人民法院起诉文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请求判决:1.双方离婚;2.婚生女儿由文某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扶养费1000元给女儿;3.文某每月支付生活费3000元给孙某某,孙某某用于治疗开支;4.依法分割出售的两套房产的所得房款的50%给孙某某。2018年12月,蓬江区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为由作出一审判决,不准离婚。
2019年1月,孙某某因不服蓬江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到江门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请求法律援助律师代理其离婚纠纷二审上诉案。江门市法律援助处审查了孙某某的经济状况后认为其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当天指派了林燕华律师代理该案。承办律师当即联系和接待了孙某某,了解其离婚的诉求。孙某某表示其提出离婚的直接原因是因为疾病需要持续的医疗费支出, 目前她没有工作能力和收入来源,基本生活都是靠亲友接济,无力承担基本的生活和医疗。
林律师认真查阅了孙某某的离婚一审案件相关资料后认为:孙某某的离婚案上诉被支持的机会不大。一是因为这是孙某某首次提出离婚,文某没有出庭,这种情况下,法律实践中一般都是判决不离婚的。二是结合孙某某的诉求,一审主张的房产是多年前出售,当时夫妻共同生活,感情尚好,距离孙某某病发和文某离家出走长达数年,夫妻财产早已混同。三是其女儿小文已满18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其因继续就学没有收入来源的原因请求抚养费,应当由本人提出主张的。综上,孙某某如果坚持上诉,那么很可能再次面对同样的结果。通过综合考虑,承办律师认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之间有扶养的义务,一方陷于残疾、重疾等困境,有扶养能力的一方有责任承担相应的扶持义务。由于孙某某身患重疾,夫妻之间有法定的扶养义务,文某不能以离家出走而逃避责任,建议可以另行提起追索扶养费来实现。回去以后再三考虑,孙某某最终决定放弃上诉,另行提出主张追索文某支付扶养费的法律援助申请,林律师继续担任其援助律师,并指引孙某某收集了相关的生活成本和医疗费用凭证,帮助孙某某树立了信心。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林律师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希望能通过法官敦促文某主动承担责任,但文某明确表示其不会到庭参与诉讼。2019年8月,蓬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文某自2019年8月起于每月20日前向支付孙某某1500元扶养费,2.文某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孙某某支付医疗费用17056.46元。由于文某的不配合,导致案件需要公告,法律程序时间较长。在这个过程中,承办律师除密切了解案情,多次安慰孙某某以外,还劝导小文发动亲友去做文某的思想工作,文某虽然一直没有出现,但文某亲属都知道了孙某某的难处,在生活上和经济上纷纷施予援手;林律师又主动联系妇联反映情况后,江门市妇女联合会上门慰问孙某某,送去了温暖。孙某某感受到社会和亲属的关心,心态上也慢慢释怀,积极配合医生开展保守性治疗。
近日,一审判决生效,孙某某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案件终于得到法律的支持,保障了她的基本生活。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她也感受了政府的关怀、亲人的关心,增强了生存的信念,她将带着这种信念坚强生活下去。
【案件点评】
1.什么是夫妻间的扶养义务?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夫妻扶养义务即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其目的在于保障夫妻共同生活,是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在一般情况下,这种扶养义务是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实现的。夫妻间的互相扶养,既是义务也是权利。夫妻都有扶养对方的义务,同时,也都有要求对方扶养的权利。
2.夫妻间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履行扶养义务?
夫妻间履行扶养义务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一方确实需要扶养;二是对方确定有扶养能力的。一方确实需要扶养主要是指一方无独立生活能力,具体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生活水平将急剧下降,不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对方确实有能力扶养,指应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应该是从婚姻中获得利益的一方,并且是有相应经济能力和经济条件承担给付的,可能通过物质上的资助等方式使另一方能够生活,摆脱困难境地。
3.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有法律强制性吗?
夫妻相互扶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责任。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问题发生纠纷,可以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中的孙某某因患重疾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独自承担生活和医疗费用,无论是生活起居还是经济上都陷入了困难,都迫切需要配偶文某的扶助。无论文某是基于什么原因失联,但是应当承担的扶养责任是无法逃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