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韩玲群 通讯员/慕程远) 因离婚经济纠纷,今年77岁高龄的古稀老人深陷漩涡,纠纷难了,痛苦不堪。驻社区法律顾问获悉后,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多次通过电话沟通,采取背对背个别调解的方式,最终化解了该宗纠纷,使其可以安享晚年。
今年1月,一封沉甸甸的求助信摆在了蓬江区白沙街道岭梅社区法律顾问苏万良律师的面前,信里是这样写的:“离婚后,本来各自生活,互不相干,但我前妻吴某做了如下的事,使我的身心受到更大的伤害:一、勒索数额较大的补偿费用;二、用言语辱骂、骚扰我和我的家人,让我们的生活充满压抑和痛苦;三、2017年有一次,由于吴某到我儿子家楼下不停地辱骂,让我的儿子、孙子的安全与尊严均受到了威胁,也让邻居不堪其扰,我甚至动了与她同归于尽的念头;四、吴某的行为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导致报警和起诉都无法从根本上制止其行为。现在我再一次请求政府给予帮助,化解矛盾。”
看到这位77岁高龄的老人充满无助与绝望的来信,苏律师感受到了当事人迫切需要帮助的心情以及事态的严峻性。虽然求助信落款人李某来自江海区,并不是苏律师所服务社区的居民,但是苏律师认为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位,若一个家庭整日活在这种威胁之中,不利于基层的社会稳定,参与化解基层矛盾,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是一个律师的职责,也是村(居)法律顾问的使命,应当没有地域界限。于是,苏律师马上放下手里的工作,与社区居委会江主任等人一起研究解决方案。大家分析认为,要先稳定李某的情绪,然后分别向双方了解情况,如果离婚判决书有判决钱财的,则一边引导吴某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边进行调解工作,化解矛盾。
经过律师详细调查了解发现,2年前法院判决李某、吴某两人离婚时,并未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或经济补偿,所以最佳解决方案应是做好调解工作,以从根本上化解两人矛盾。本案中,两人争议的焦点是:吴某认为与李某结婚多年,为李某、原家庭付出不少,并且李某曾向其作过承诺,因此,李某应给其38000元补偿金。李某则认为婚后自己从每月4000元退休金中拿出3000元给吴某作生活费,并且出钱为吴某补买了社保,可谓仁至义尽,吴某再索要补偿金于情于理都行不通,因此拒绝给予吴某经济补偿。
随后,苏律师及岭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和背对背个别调解的方式了解当事人的态度和诉求,分析发生纠纷的原因,在情、理、法各方面做两人的工作,逐步减少两人之间的分歧。经过深入细致工作,双方就经济补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于今年1月18日下午,在苏律师的见证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李某当场交付了补偿款,吴某也承诺不再作出无理、过激行为。一起由离婚纠纷引起、造成各方痛苦不堪、随时可能由民转刑的纠纷,在社区法律顾问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得以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