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韩玲群 通讯员/慕程远) 拆旧屋建新屋过程中,邻居家的房屋开裂了,双方为此产生纠纷争执不已,邻里关系遇冷,事情究竟该怎么解决?驻村法律顾问出手,为双方权衡利弊,尽职尽责地跟进事件发展情况。这是近日发生在开平市的事。
开平市长沙街道新民村委会村民苏某有一幢旧房屋,位于其邻居李某房屋的南面。2016年1月初,苏某将旧房屋拆除,重新施工建造一幢约4层的房屋。当年3月25日左右,李某发现其房屋上出现裂痕,此时苏某正在修建第二层楼房。李某马上通知当地村委会,村委会随即在裂痕的位置贴上红纸,并让苏某签名。2016年4月,李某发现其房屋上的裂痕相比之前开裂得更宽,于是,李某前后4次请求村委会调解,但均调解不成。同年7月,李某邀请当地的泥水工对修复裂痕事项的价格作出评估,评估价格为42692元。
从现场情况来看,李某的房屋出现裂痕与苏某的施工建造具有因果关系,苏某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故苏某应当为李某的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李某损失42692元。但是鉴于双方争持不下,不愿意调解,苏某也不认可赔偿数额,双方多次发生口角甚至肢体冲突。
广东祥兴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敬子是该村法律顾问,在了解到此事后,李敬子积极参与调解。在调解中,李敬子表示,如果调解不成,很可能一方会诉诸法院,但是鉴于涉及房屋问题,法院会根据诉讼标的额计算诉讼费,以及在诉讼过程中,根据谁主张谁证明的规则,还要聘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这样,单是鉴定费这一项目就过万元,诉讼期间还要出庭、聘请律师,不仅会耽误大家的时间,还会支出昂贵的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邻里关系也很难修补。
但由于矛盾双方对于赔偿数额、各自责任分担等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经过人民调解员、李敬子律师、村干部等人员的多次协调沟通,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方案。本案后来由一方起诉到法院,庭审中组织调解仍然没有成功,最终法院判决苏某向李某赔偿3万元,本次邻里纠纷得以平息。
来源:江门日报 2017年12月13日 A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