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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晚,居住在蓬江区某村的一名5岁男童不幸跌落家门前不远的鱼塘溺亡。事发后,男童家人指责村委会及鱼塘承包者,因鱼塘防护措施不善,间接导致悲剧的发生;而村委会及鱼塘承包者则称,系家属照看不当,与鱼塘无关,双方在争执之下矛盾激化。在驻村法律顾问的努力下,最终纠纷得以化解,村委会及鱼塘承包者赔偿了男童父母10万元。
男童独自玩耍溺亡鱼塘
广东弘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汤佳杰是该村的法律顾问。在得知事件发生后,汤佳杰迅速赶赴现场,与当地镇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等部门一同到村委会详细了解情况,并到事故发生的鱼塘现场察看。案发地点是位于离村委会数十米开外的一个鱼塘,由村委会所有、本村村民承包,鱼塘边上设有约60厘米高的石制护栏,且每隔十米左右就竖立有关“禁止戏水”的警示牌,而该鱼塘离死者居住的出租屋仅十余米距离。
据了解,11月1日晚上7点左右,男童的父亲工作未归,母亲在屋里做饭,男童独自在家门口玩耍,曾有村民路过,看到其站在塘边往水里扔石头。仅在数分钟后,男童母亲发现儿子不见了,便四处寻找并联系孩子父亲。直到将近晚上8点,才在塘边上发现男童的鞋子,怀疑其掉到水里遇溺,于是迅速报警及通知村委会联合村民打捞,于次日上午9点打捞起男童的尸体。
事后,家属指责鱼塘防护措施不足,向村委会及鱼塘承包者索要30万元赔偿款,而村委会及承包者均称责任不在己方。
男童的父母获赔10万元
汤佳杰律师在了解上述实情后,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向男童父母分析:“家长对孩子负有管教、看护的责任和义务。案发当时早已天黑,你们家门口就在鱼塘附近,你们却放任孩子独自玩耍还不加看护,这对于孩子来说是极其危险的行为。家长疏于管教、没有监管看护是导致该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在追究村委会及承包者责任前,你们是否应该先审视一下自己有没有尽到作为父母亲的责任与义务呢?”
男童的父母听完后,面上露出了愧疚之色,态度也不再强硬。
汤佳杰律师察言观色,随后,对村委会主任及鱼塘承包者说:“事故发生的鱼塘虽有护栏和足够的警示牌,只不过护栏高度仅有60余厘米,远低于安全标准高度,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临近村民的生活区,这方面更应该注意。本次事件中,你们在鱼塘的安全措施上是稍有欠缺,还是有担责的可能性。加上悲剧也确实是发生了,在人命面前,你们还是可以适当考虑在经济上给予家属一定的支持。”
在汤佳杰律师详细分析和劝解后,双方都平静下来,愿意就赔偿款进行协商。双方在进一步了解法律关系及责任后果后,均表示了对对方的理解,也愿意做出适当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村委会及鱼塘承包者共同对男童的父母作出10万元的赔偿,家属在接到该款项后,不再就此事追究村委会及鱼塘承包者的任何责任,此事得以平息。
江门日报记者 韩玲群 通讯员 慕程远
来源:江门日报 2017年11月16日 A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