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21年,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某县乡村振兴政策和资金情况进行审计,在对“厕所革命”方面审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农村公厕结算价明显高于该县新建农村公厕平均造价。经过现场抽查、与相关人员谈话核实,最终确认该县部分农村公厕竣工验收和结算把关不严,存在施工质量差、偷工减料甚至虚增工程量等情况,涉及金额近150万元。
【调查与处理】
经审计指出后,该县多次召开问题整改推进会,部署推进整改工作,责成相关镇政府落实整改,经重新聘请第三方评审核减、追回工程款近90万元,也对部分未施工的项目完成补做。
同时,为进一步查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是否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况,审计人员依法将该问题情况移送给该县纪委处理后,3人被立案查处、33人被处分处理。
另外,也促进江门市建立建筑施工行业“黑名单”制度,将5家涉案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列入“黑名单”,明确要求今后不得在全市承接相关业务。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第七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意义】
本案例反映的问题只是一个缩影,实际上,近几年的审计结果表明,诸如农村公厕、道路、公园等农村小型工程偷工减料、虚增工程的问题都是较为普遍的。究其原因,既有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未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也有镇(街)等基层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到位、工作人员缺乏专业培训、人员岗位流动快,导致农村小型工程极易出现问题,滋生廉政风险。
今后市审计局将继续立足审计职能,加强对农村小型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开展审计中加强对基层、被审计单位的普法宣传,为规范基层治理、推动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