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至26日,云南省建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马思华、石平、马华松等62人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
在奶牛养殖场里,没想到竟暗藏了一个大型非法烟丝加工厂,这里原材料、制烟设备样样齐全,甚至还设有员工宿舍。生产过程中,他们雇佣50余人分工负责厂内具体工作。2018年4月,这个“地下烟厂”被警方一锅端,当场查获的烟丝、烟叶、片烟及相关制烟设备车辆等价值超1000万元。
据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马思华、马华松、石平、金泰伦、马超发为牟取暴利,共同商议进行烟丝非法加工。2018年3月中旬,被告人马华松告诉杨波(另案处理)欲经营烟草,请其帮忙寻找厂房。杨波又找到樊同华、杜朝雄(另案处理)帮忙并入股。
2018年3月至4月,马思华等人经过商议,决定在建水县曲江镇馆驿村委会雨来冲原奶牛养殖场私下开建烟丝加工厂。马华松找到马继成当老板,并购买机器设备、车辆,雇佣工人,从 2018年4月12日开始生产。生产过程中,他们又陆续从泸西等地雇佣其余50余人作为工人,分工负责工厂内各项具体工作。
2018年4月21日11时许,建水县公安局对该加工厂进行查处,当场抓获马华松等20人,并当场查获烟丝、烟叶、片烟、烟梗、烟末及相关制烟设备、车辆,经鉴定,上述物品价值人民币1462万元,被查封的厂房、职工住宅等价值人民币114.4万元。2018年6月7日,泸西县烟草专卖局与泸西县公安局查获马思华存放的烤烟片70125公斤,价值489.5727万元。2018年7月3日,建水县公安局民警在建水县曲江镇一仓库内查获被告人加工好的烟丝14940公斤,价值人民币109.52万元。
法庭上,公诉机关认为,马思华、马华松、石平等62名被告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非法生产烟草制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方与辩护方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围绕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有关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质证、辩论,并对案件具体情节的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鉴于该案被告人较多,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法庭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