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说明与附表。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系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江门市工商局政务信息网(http://www.jmgs.gov.cn/)和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zwgk.jiangmen.gov.cn/0244/index2.htm)上可查阅和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东华二路7号,邮编:529030,电话:0750-3167826)。
一、概述
2015年,江门市工商局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 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为契机,以政务微博微信开发运用为推手,以规范权力公开运行为载体,坚持将 作为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重要途径,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健全群众诉求受理、处置、反馈工作机制,以信息公开、阳光行政取信于民,我局 和政务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为导向,全面提高网站管理、运维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专门抓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网站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我局网站普查工作的统筹、推进、落实与督办。同时,制发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推动建立健全网站信息报送制度和联络员制度、信息采集与发布制度、网站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和定期通报等制度,为如期高质量完成自查整改任务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精心梳理规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和《关于认真做好政府网站普查第二阶段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042号)要求,围绕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和我局门户网站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抓点带面,组织专门力量展开全面彻查,重点解决栏目未更新、网站链接不可用、栏目空白无信息、栏目内容存在错别字等问题。三是发挥局普查办督导作用,督促各栏目责任单位落实专人跟进,加大栏目更新力度,提高网上互动的响应速度,保持内容的“新鲜度”,有效杜绝网站“不可用、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高质量完成全国网站普查任务。
(二)以政务微博微信开发运用为推手,全面打造“微”领域惠民服务新途径。一方面,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建设完善新媒体服务群众平台,制定出台《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扎实推进市、县两级工商部门政务微博联动建设,切实加强宣传推广和政民互动,不断提升新媒体办事服务能力。另一方面,推出“江门工商”微信公众服务号,率先在全省工商系统提供“工商登记预约、登记进度查询、企业名称查重、业务咨询回复、负面清单提示和登记(年报)指南”等6大类24专项便民服务,着力建设一个集网络问政、网上办事、消费维权、行政指导和政策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网上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打造高效便捷工商服务环境。
(三)以规范权力公开运行为载体,全面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信用监管新体系。一方面,结合《江门市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责任分工,着力做好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工作:一是做好监管清单编制发布工作。联合市编办,按照“谁负责审批、谁负责监管”与行业综合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对行使的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市场监管职权,分门别类进行全面彻底梳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并于2015年7月31日在全市印发的《江门市“1+3”清单目录(2015年本)》(电子版)中对外公布全市监管清单,明确市场检查、分级分类管理、质量技术和服务标准等领域的市、县两级市场监管清单5504项。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重点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做好江门市工商局政务信息网政策法规信息公开工作,将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依据进行收集、整理、公布,并做好定期更新工作,于2015年6月将该年新修订的《广告法》、《食品安全法》、《行政诉讼法》等一批法律法规在网上进行公布。同时,同月在该网开通“行政处罚信息”栏目,做好相关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公开工作,全年共计公开5宗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另一方面,结合国家、省、市关于商事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部署,着力做好商事主体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倒逼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经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信用监管新模式。牵头开发建设江门市商事主体信息管理和公示平台,通过数据信息归集共享、有效整合,破除“信息孤岛”,助力协同监管,全年共向有关行政部门推送数据38.5万多条,接收率达87.12%,向社会公示6.8万多条市场主体信息,24个政府部门上传相关行政许可信息、信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1.8万多条,平台推送、接收、公示数据和部门使用率均居全省之首。率先在全国开通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库并于9月1日上网运行,目前已对外公开16类行业共5.3万多家小微企业,有效提高扶持政策实施的知晓度、透明度和精准度,较好解决企业、社会与政府间信息不对称、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圆满完成《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后首次年度报告工作,全市2013、2014年度企业平均年报率分别为87.8%,个体工商户平均年报率为92.7%,圆满完成工商总局提出的企业年报率不得低于改革前企业年检率的目标要求。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共计在江门市工商局政务信息网、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1条,部门文件类信息21条,行政执法类信息5条,办事指南类信息9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65条,部门预决算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20条。
(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南方日报》、《广州日报》、《江门日报》、江门电视台、江门电台等主流媒体共计刊播由我局提供的新闻信息300多条次,涉及商事改革、小微“双创”、五证合一、市场监管、消费维权、商标战略、同城通办、行政执法等多个专题,取得良好社会宣传效果;我局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接受《人民日报》、《江门日报》、江门电视台、江门电台等新闻媒体采访(专)访10多人次。
(三)通过政务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度,共计发布微博信息1382条,吸引粉丝2886人,共接收和回复评论及私信50多条次,实现政企政民的良好互动。自7月23日开通微信公众号至年底,吸引粉丝2588人,共计编发微信软文17期共49条软文信息,在线答复网上咨询263宗,办理登记预约180多宗,有效打造“掌上工商”。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通过江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提交的网上申请1件,通过信函提交的申请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50%属于商事主体登记基本信息或企业档案查询类信息,50%属非本人查询注册市场主体类信息。
2件申请均已作出书面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为1件,占总数的50%,涉及商事主体登记基本信息、企业档案查询信息。
“不予公开”的为1件,占总数的50%,主要是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
四、咨询情况
我局2015年度没有接收市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咨询,接受市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举报1宗,已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我局2015年度共计接待社会各界查询企业档案资料4771人次,其中,配合公、检、法、国安、纪检监察等部门查询202人次。按照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5版)的通知》(江发改费管〔2015〕360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5月1日起停止收取企业资料信息检索及复制费,前4个月所征收的相关费用18022.8元,全部上缴省财政。
我局于2015年3月20日在江门市工商局政务信息网上开通网上咨询平台,全年共受理网上咨询事项263宗,涉及五证合一、企业年报的办理流程、消费投诉举报等。
我局2015年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邮事项共45宗,其中网上信访事项18宗,短信信访事项12宗。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行政申诉。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有关规定,以“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积极推进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件(其中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6件),均为会办件,另协助办理2015年市政协“一号提案”,已全部按期答复。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依法履行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取得显著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如江门市工商局政务信息网在线服务和人性化服务功能还有待完善;政务微博微信管理运维水平仍有待提高。
2016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深入推进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作用,利用好网络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群众了解政府做什么,怎么做”讲话精神,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局 工作机制,加强网上公开平台建设和“微”领域互动渠道建设,着力提升工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以全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优化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协调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确保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准确及时;二是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继续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向社会主动公开;三是继续做好各项收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信息、部门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和统计数据信息的主动公开;四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高我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的运营管理水平。
八、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以下统计数据期限截至2015年12月底,范围限于我局。
(二)附表:
附表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 |
312 |
其中: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2.部门文件类信息 |
21 |
3.行政执法类信息 |
5 |
4.办事指南类信息 |
98 |
5.工作动态类信息 |
165 |
6.部门预决算信息 |
2 |
7.其他类信息 |
20 |
附表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申请总数 |
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0 |
2.传真申请数 |
0 |
3.网络申请数 |
1 |
4.信函申请数 |
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2 |
其中:1.同意公开 |
1 |
2.不予公开 |
1 |
附表3其他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投诉举报数量 |
人次 |
1 |
企业档案资料查询 |
人次 |
4771 |
网上咨询数量 |
宗次 |
263 |
信访邮电数量 |
宗次 |
45 |
附表4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0 |
行政诉讼数 |
0 |
行政申诉数 |
0 |
其中:对本单位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