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知识产权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市监规字〔2021〕2号),现将2022年江门市知识产权扶持资金(第三批)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规定“扶持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与项目所在县(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对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按3:7比例分担,对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按1:1比例分担”,做好后续资金配套工作。
联系人:何莳萍,联系电话:3168301。
附件:1.2022年江门市知识产权扶持资金(第三批)安排计划汇总表
2.2022年江门市知识产权扶持资金(第三批)
安排计划明细表
3.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