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知〔2022〕51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企业若在系统操作错误需要处理的,请及时与我局联系人沟通。
江门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9日
(联系人:李文昭、何莳萍,联系电话:3168305、3168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