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相关项目合同要求,我局立项的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江门市专利扶持资金(第三批)项目(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和企业高质量专利培育项目)(名单见附件)至今已期限届满,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要求,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总结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通知辖区内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自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按本通知要求报送验收材料。若干家单位联合承担项目的,由项目主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的编制和报送。我局在审核验收材料的基础上,采取专家函审或现场评审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根据验收结果予以公开通报。
二、验收材料要求
(一)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项目工作总结报告,项目成果及项目成果佐证材料,项目经费决算表、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需包括项目经费所有支出凭证。
(二)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要求:
1.(封面)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公章): 0
地址与邮编: 0
联系人: 0
电话/手机: 0
E-mail: 0
2.(正文)总结报告内容。
(1)项目执行情况。
(2)项目执行中主要绩效亮点。
(3)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
3.报告所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正文控制在8000字以内。
三、项目验收时间安排
(一)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辖区内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验收工作。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月25日前将验收材料纸质件(一式2份)及电子材料(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收齐辖区内项目承担单位的验收材料后,3月2日前统一上报我局(验收材料电子材料名称统一为“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验收材料”)。
四、联系方式
江门市知识产权局:江门市东华二路7号(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电话:3168305,邮箱:jmzscqj@163.com;
蓬江区知识产权局:蓬江区乐怡路16号,联系电话:2038093;
江海区知识产权局:江海区江海二路瑞华苑25号,联系电话:7172588,3861568;
新会区知识产权局:新会区会城朱紫路98号,联系电话:6625078;
台山市知识产权局:台山市台城街道办舜德路176号,联系电话:5563885,5573355;
开平市知识产权局:开平市长沙人和东路5号,联系电话:2250168,2219475;
鹤山市知识产权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98号,联系电话:8810372;
恩平市知识产权局:恩平市沿江中路40号,联系电话:7733975。
附件:1.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验收项目清单
2.2020年江门市专利扶持资金(第三批)项目(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和企业高质量专利培育项目)清单
江门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