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市监知促〔2020〕263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
江门市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促进项目计划已经公示无异议,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时签订项目合同
我局将与批准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详见附件)签订项目合同,请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项目委托合同书》(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电子邮箱),并于2020年8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电子邮箱jmzscqj@163.com);经我局审核确认后,请打印纸件(具体份数按合同约定)并盖章后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
二、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请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对照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联系人:黄学敏,联系电话:3168306,地址:江门市东华二路7号。
附件:江门市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促进项目计划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3日
附件
江门市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促进项目计划
注:排第一位的为项目第一承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