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全面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促进工作,现制定印发《江门市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2),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见附件1-2)将申报材料以纸件和电子件方式报送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材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如实填报各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申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至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项目评审。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2020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17:00时。
五、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知识产权促进科
联系人:黄学敏,联系电话:3168306,邮箱:jmzscqj@163.com,地址:江门市东华二路7号。
附件:1.广东省区域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程申报指南
2.广东省区域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中心申报指南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