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注销江门市尚立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的1张食品生产许可证(名单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