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市监告字〔2021〕23号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九条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注销鹤山市云鼎农副产品加工厂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共30张,企业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和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名录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
江市监告字〔2021〕23号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九条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注销鹤山市云鼎农副产品加工厂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共30张,企业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和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名录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