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3号)
根据2019年广东省和江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等30类食品146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6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检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及其他指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江门市益华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亿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味牛肉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江门市新会区永利超市有限公司侨兴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新会区会城大品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杏干(果脯类蜜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三、其他指标问题
台山市台城万汇佳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广东信德集团阳春市信德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春砂仁酒(露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尽量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相应的购物凭证,购买食品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标识、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购买食品后应按照标签所示方式贮存,并按照标示的食用方法加工食用。短保质期食品注意适量购买,避免久放变质。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月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