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2019年第11号)
为保障市民食品消费安全,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本次抽检主要抽取生产环节的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2类食品7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9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合格率99.1%。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合格产品情况:694批次食用合格,其中饼干26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4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蛋制品16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豆制品6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糕点61批次、罐头2批次、酒类20批次、粮食加工品121批次、肉制品76批次、食品添加剂4批次、食糖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9批次、蔬菜制品9批次、水产制品35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速冻食品9批次、糖果制品18批次、调味品76批次、饮料1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6批次食用不合格,其中糕点2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
(一)江门市蓬江区群盛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奶香馒头(规格型号:300g/包),脱氢乙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二)江门市新会区得利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枕蛋糕(规格型号:350克/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三)台山市广海镇业兴水产品加工场生产的多春鱼(盐渍鱼)(规格型号:散装),无机砷(以As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四)开平市新雄基食品厂生产的众民牌玉米生粉(分装)(规格型号:100g/包),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五)恩平市鳌峰花生油加工厂生产的花生油(规格型号:散装),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六)恩平市吉星榨油加工厂生产的花生油(规格型号:散装),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相关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