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广东省和江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环节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饮料、食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饼干、冷冻饮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等26大类抽样检验23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3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出酸价、过氧化值质量指标问题、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问题
(一)开平市马冈镇北湖榨油店生产的花生油,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恩平市恩州花生油厂生产的纯正花生油,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恩平市金泉榨油厂生产的花生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问题
(一)江门市江海区礼乐银顺腊味加工场生产的风味肠(腌腊肉制品),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开平市喜旺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陈皮饼,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江门市蓬江区时味食品厂生产的大红浙酸(复合调味料),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依据和检验项目(2024年第15号)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4年第15号)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4年第15号)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2024年第15号)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