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广东省和江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和饮料等24大类抽样检验346批次,其中合格食品336批次,不合格食品10批次,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重金属污染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问题
(一)恩平市君堂镇百隆贸易商行销售的桑葚(盒),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江门市蓬江区堤东雄记付食综合店销售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新会区炎才食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酸菜(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开平市塘口镇好佰佳商店销售的黄辣椒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江门市惠祥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顶级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新会区司前镇合美商店销售的圆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恩平市媛媛水果档销售的橙子,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台山市都斛镇文锡源蔬菜档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兽药残留问题
东甲市场游柏强销售的鲈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江海区百姓福商行销售的大黄姜,铅(以Pb计)和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2024年第9号)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4年第9号)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4年第9号)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2024年第9号)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