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广东省和江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其他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7大类抽样检验45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44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或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农药残留及重金属超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或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江门市佳惠商业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大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江门市新会区沙堆溢旺商店销售的金菜(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台山市三合镇陈华生活超市销售的辣椒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四)鹤山市沙坪福生商店销售的百合(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质量指标问题
开平市沙塘镇好多多商店销售的有皮腊肉,过氧化值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
三、农药残留问题
(一)台山市南昌市场陈美卿销售的标称山东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台山市赤溪镇赖曼姿蔬菜档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新美琴市场黄鑫畅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四)台山市北陡镇陈卫当蔬菜档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五)恩平市大槐镇玲姐水果店销售的伦晚橙,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六)江门市蓬江区健勇蔬菜档销售的圆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七)江门市紫云斋陈皮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陈皮代用茶,毒死蜱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
(八)台山市水步镇怡城购物广场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四、重金属超标问题
(一)台山市润涛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江门市新会区九造坊陈皮有限公司生产的川香陈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依据和检验项目(2024年第5号)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2024年第5号)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2024年第5号)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2024年第5号)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