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广东省和江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食用农产品、肉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等7大类抽样检验175批次,其中合格食品168批次,不合格食品7批次,检出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和重金属污染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开平市月山市场区治棠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新会区沙堆培善鱼档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蓬江区冠洋超市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鹤山市沙坪古玲海味店销售的辣椒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蓬江区莹烽贸易中心销售的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鹤山市桃源镇阿大海蔬菜店销售的小米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新会区大鳌辉记蔬菜档销售的本地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2023年第29号)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3年第29号)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3年第29号)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2023年第29号)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