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广东省和江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食用农产品、茶叶及其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罐头、酒类、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冷冻饮品、饼干、肉制品、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豆制品、水果制品等24大类抽样检验360批次,其中合格食品349批次,不合格食品11批次,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和其他指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台山市城北市场邹兵蔬菜档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鹤山市合利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螺丝辣椒,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鹤山市谷埠市场黄炳基鱼档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鹤山市谷埠市场黄炳基鱼档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鹤山市沙坪华记鱼档销售的塘鲺,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蓬江区水街农贸市场薛耀生销售的小草鱼(淡水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恩平市豪豪蔬菜档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台山市鑫汇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江门市乐信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台山市都斛镇麦大姐粽子铺生产的蛋黄咸肉粽,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荟翠便利店销售的红辣椒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恩平市君堂镇新稳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恩平市圣堂镇隆记榨油店生产的压榨花生油,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2023年第13号)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3年第13号)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3年第13号)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2023年第13号)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